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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园将有“身份证” 省农业厅将举行听证会

时间:2010-05-23 22:22来源: 作者: 点击:
你们种植在地的亩茶园,经认定,被列入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范围。今后,这份由省农业厅发出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证书,将发放给从事普洱茶生产、经营
  

  “你们种植在×地的×亩茶园,经认定,被列入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范围。”——今后,这份由省农业厅发出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证书,将发放给从事普洱茶生产、经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成该茶园的“身份证”。

  昨天,云南省农业厅发出关于举行“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要对茶园进行申报登记制度。

  听证稿中提到,实行茶园登记管理制度后,对于符合条件者,均由省农业厅发给“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证书。未经登记的普洱茶茶园将不得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县级以上茶叶主管部门将负责此次茶园登记工作。“茶园登记证明”证书由省级茶叶产业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监管。

  茶园登记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茶园登记证明”申请人必须是在符合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普洱茶茶园种植的生产者。

  听证会将于6月18日在省农业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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